婚宴遭遇婚變,酒店被新人“鴿”了!

結婚產(chǎn)業(yè)觀察·2024-02-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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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國慶期間,王某某因舉辦婚禮與某酒店簽訂并交付押金,但婚禮當天因新娘悔婚,酒店被新人“鴿”了!

2023年國慶期間,王某某因舉辦婚禮與某酒店簽訂并交付押金,但婚禮當天因新娘悔婚,酒店被新人“鴿”了!

原本定于元旦的結婚喜宴,新郎結了個寂寞,酒店也接了寂寞。近日,無為市人民法院高效化解了該起特殊的餐飲服務合同糾紛。

2023年國慶節(jié)期間,王某某就開始張羅自己的婚姻大事,并與無為某酒店簽訂了一份餐飲服務合同,王某某當即交付了3000元押金。雙方約定,酒店需在2024年元旦那天中午為王某某提供16桌酒席。隨后,酒店方面多次與王某某聯(lián)系,協(xié)商婚宴具體事宜。

元旦當天10點多,酒店經(jīng)理還在詢問王某某:“怎么不見客人?”王某某未予回復,直至1月3日,在酒店經(jīng)理一再聯(lián)系王某某,并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時,王某某才如實告知,“新娘”悔婚了,愿意將押金沖抵違約金。

但酒店方面堅決不同意,王某某便聲稱將硬扛到底,“打官司奉陪”。2024年1月10日,該酒店一紙訴狀,訴至無為法院。

承辦法官接案后,隨即電話聯(lián)系雙方,一方面詢問案情,探尋癥結和各自想法;一方面確定開庭時間。酒店方面說,王某某不夠地道,明知道當天舉辦不了婚禮卻不守誠信、提前告知,既浪費了食材也造成酒店收入減損,事后還態(tài)度蠻橫,實在是氣憤不過才起訴的;被告說,因為女方臨時悔婚讓自己顏面盡失,當時心情極度低落,就沒有及時與酒店溝通,現(xiàn)在酒店訴求賠償近30000元確實太高了。

由于王某某還在外地上班,承辦法官與他互加微信,通過幾天的微信聊天和耐心釋法,王某某最終認識到自己確實不對——打官司費時費力不說還會擴大影響,雖是客觀原因?qū)е禄檠绮怀?,但畢竟王某某沒有提前告知存在重大過錯,確實違背了民法典規(guī)定的合同應當遵守誠信原則、全面履行原則、綠色原則,并表示愿意調(diào)解,請法官幫忙協(xié)調(diào)。

法官再轉(zhuǎn)向酒店方面,征求其調(diào)解意向,同時告知民法典的有關規(guī)定,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并轉(zhuǎn)告了王某某的歉意。

經(jīng)過幾輪溝通,在雙方基本達成調(diào)解方案后,承辦法官建了一個微信群,讓他們在微信群里進一步調(diào)解,法官也在群里進一步闡釋事理、情理、法理,讓雙方“事心雙解”。1月31日,王某某自愿一次性賠償了酒店的損失,酒店也撤回了起訴。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jù)合同的性質(zhì)、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huán)境和破壞生態(tài)。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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